为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优化包头市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等,结合举报、投诉、审计移送及纪检调查等事项,包头财政局持续对市本级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的不定期监督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预算单位存在“法定采购方式选择不准确、采购需求设置不准确、采购文件相关政策执行不规范、评审因素设置不规范、涉及供应商的违法违规问题、合同签订违反相关规定”等六方面的问题。包头市财政局针对上述问题,整理形成12项政府采购领域的典型案例,制发《包头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通报》。通过以案释法,旨在使各单位引以为戒,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今后,包头市财政局将不断完善政府采购领域的提示通报举措,抓常抓细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规范各类采购主体的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质效。